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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 2023-12-25 09: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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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大数据系统干部敢为善为、图强争先,大力推进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两化两强”能力建设,为绍兴打造数字变革高地、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上,彰显大数据担当。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聚焦平台“一体化”再提升

1.优化数据资源体系。一是构建地方标准。我市大数据领域首个地方标准《政务高频数据元构建规范》建设已于10月底批准发布。二是开展预警试点。绍兴市入选资源配置预警省级试点,探索资源合规配置管理闭环,全面支撑本区域高质量数字资源体系建设。三是深化数据治理。简化数据回流申请审批流程,支持区县跨层级回流省级高频数据,提升数据支撑时效性。全面优化调整原有链路,改造历史归集链路,平均每个归集链路缩短15分钟数据传输延迟。四是做好数据共享工作。开展共享接口专项整治,累计排查20000余次,逐一整改后共享接口整体调用成功率由62%提升至99%。五是持续推进数据开放。发布《2023年度公共数据开放重点清单》。优选18个数据共享、数据治理优秀案例形成《绍兴市数据产品优秀案例集(2022)》。

2.推行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一是开展日志改造工作。梳理重点应用,布置日志改造工作,完成绩效评价系统,日志服务器部署工作,为日志改造做好基础准备工作。二是开展项目管理系统建设。改造项目管理系统,完成项目申报,项目建设,项目验收,项目评价,专家管理等功能改造。三是开展IRS目录资源管理工作。督促部门完善应用目录,及时更新建设情况,做好两端发布。

(二)聚焦平台“智能化”再突破

1.提升大脑能力,搭建智慧化综合性集成平台。一是完成方案编制。遵循绍兴市政府与之江实验室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以“平台+大脑”理念构建“1(N)+3+X”的整体框架并完成方案编制。二是推动项目建设进展。物联感知模块提供物联数据与预警服务支撑,基层智治数据底座工具助力越城区开展数据基层数据采集与治理工作,“一网统管”体系初步完成指标体系梳理与业务闭环功能开发。

2.全面建成亚运在线平台。“亚运在线”平台归集IRS回流、库表对接、接口等多渠道数据9万余条,打通11个业务系统。杭州亚运赛事期间,市大数据局落实7*24小时“亚运在线”平台系统保障,确保赛时指挥调度平稳运行。

(三)数字赋能“增值式”政务服务。

1.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是深化“全域通办”。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省、市、县三级同标准收件、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办理结果统一出件,办件数据全量实时汇聚,PC端、移动端、PAD端、大厅端、自助端多端融合。二是推动“跨域通办”。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开通长三角“一网通办”线上专区,实现再生育子女审批档案查询、工伤认定档案查询等58项个人服务事项,以及内资有限公司设立、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设立等49项企业服务长三角“跨域通办”。三是加快“跨平台通办”。以“浙里办”为集成平台,推进微信端、支付宝端、浙里办端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同源同质,确保办理界面、功能、交互等使用体验的完整度和一致性。

2.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从“能办”向“智办”升级。一是推进事项办理精准推送。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根据高频场景、办事服务、个人喜好等特征,提升“浙里办”智能搜索的准确度、好用度,实现“浙里办”消息中心、办事服务等精准推荐,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

二是实现高频事项“智能秒办”。申请人通过“浙里办”提交事项申请后,相关业务部门通过数据集成和共享,将审批流程由过去的人工审批变为系统审批,实现机器审替代人工审,将审批规则数字化,实现审批零人工、准实时,确保每笔业务同标准审核、无差别秒批。三是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以整体政府理念,通过源头数据整合、业务流程重塑、电子证照应用等方式,积极推进群众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办理。

3.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从“可办”向“优办”演变。一是强化“好差评”闭环管理。全面推进业务办理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完善“好差评”系统统计分析功能,进一步提升“好差评”整改效率,不断提升办事群众参与感、获得感。二是优化高频涉企事项质量。按照“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导向,定期开展高频涉企事项优化专题研究会议,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提交材料,不断提升用户满意度。三是提升事项办理“响应度”和“可用度”。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监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事项超期受理和超期办理预警提醒,强化机器人自动巡检及智能处置水平,提高问题——业务——技术闭环处置能力。

(三)应用场景显实效

1.优化两门户建设。一是推进“掌上办公之市”建设。督促部门完成治理侧备案,推进浙政钉不活跃群清理工作。二是推进“掌上办事之市”建设。推进已上线“浙里办”应用健康地址规范化改造,完成市本级部分应用改造,建立应用检测、故障报警通知、应急处理机制,提升应用运行稳定。

2.试行《条例》监督工作。持续抓好《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宣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上级交办、座谈走访、系统抽查等多种形式,检查公共数据平台建设过程中数据标准实施、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数据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开展前瞻性部署。聚焦三个一号工程”,开展前瞻性创新性布局探索。今年新设大数据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首次纳入市委市政府“1+9+X”政策体系。政策梳理了公共数据开放利用、行业联盟能力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政企项目合作等四方面的扶持条款,引导推动数据价值挖掘、产业生态优化、提升行业话语权。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网络强国的重大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数据新型生产要素作用,激发数字生产力,赋能营商环境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高效能治理,着力构筑绍兴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的数字支撑,争当“五创图强、四进争先”排头兵。

(一)聚合全量“数字”政务,赋能增值政务服务

1.拓展政务服务能力外延,推进事项办理服务增值。深化“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三减一优”。强化线上线下智能引导推荐,拓展“浙里办”政务服务地图应用,推进“浙里办”消息中心、办事服务等精准推荐。创新AI“数字人”智慧帮办,建设政务服务智能交互“数字人”平台,实现自助服务终端的机器人智能问答、智能辅助输入、智能引导、智能办件等功能。

2.降低政务服务交互成本,推进营商服务增值。打造营商综合服务专区,围绕企业高频需求整合相关服务功能入口、丰富服务场景、优化交互体验。试点电子证照异地互认,深化“越行证”应用,加强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场景应用等方面的异地互认,满足人民群众异地入住、旅游、办事等需求。探索与垂管系统互通互联,深化“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和向基层延伸”国家试点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业务协同,解决数据“二次录入”等问题。

3.强化政务服务标准规范,推进端口集成服务增值。统筹线下多端融合互通。基于全省统一政务服务2.0平台,实现自助终端全流程管理,“一图监管”“一屏掌控”“一站管理”。实现线上服务同源同质。以“浙里办”为集成平台,推进微信端、支付宝端、浙里办端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同源同质。 深化“政银”联动合作。发挥银行基层服务网络优势,拓展政务自助网点,推动实现高频事项就近通办。

4.提升政务服务监管效能,推进管理服务增值。开展政务服务全流程监测。建设政务服务全流程监测系统闭环管理体系,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准确性、可办性分析。实现事项办理监测预警,开展政务服务办件及评价规律性、关联性回溯,增强应用服务稳定性,提升应用服务成长性。 完善“好差评”机制。优化“好差评”系统,强化“好差评”系统统计分析功能。

(二)突出数据感知预警,助力城市智慧精细管理

1.构建“全市一体”指挥协调体系。打造可视化、预案化、智慧化的指挥协调系统,融合保障资源、应急力量等多方数据,智能感知分析事件,实时跟踪现场态势与事件发展。

2.构建“一网统管”城市管理体系。打造城市大脑“5感知+1报告”智慧能力,按照“领域-场景-指标-数据-智能”的工作逻辑,丰富“一网统管”应用场景,构建实时状态告警与长期态势预警机制,提升多项能力。

3.探索“智能虚拟人”服务场景。运用“AI+大数据+虚拟人”的模式,在三个“一号工程”、“增值式”政务服务改革等重点工作中探索智能虚拟人试点服务场景,打造中心工作重要“智能助手”。

(三)优化数据要素配置,释放产业乘数效应

1.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场景为实践探索,制定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组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专家组,切实激活数据要素价值,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2.推进大数据产业孵化集聚。通过大数据产业政策扶持、专家库技术指导、法律合规风险评估咨询的方式,推动优秀数据利用创新发展项目落地孵化,切实推动我市大数据产业规模化发展。

3.强化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推进数据编目扩面提效,将社会数据纳入日常目录编制,拓展物联数据编目范围。对已有数据目录进行要素治理,健全问题数据快速溯源、精准处置机制,提升数据目录质量和标准化水平。

(四)统筹集约与安全,凸显应用效能效益

优化两端一门户能力建设。做好浙里办线上、线下运营推广,提高浙里办绍兴频道活跃度和实用性。常态化开展浙政钉、浙里办、政府门户网站运维监管,监督上架应用、网站页面可用性、好用性,规范部门应用上架机制,下架低质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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