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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MB1573660P/2020-000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大数据局 公开日期: 2020-06-08
主题分类: 信息产业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绍数发〔2020〕10号
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加强党风廉政和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8 15: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大数据局 字体: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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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保障中心,党支部:

经2020年第二次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将《2020年加强党风廉政和清廉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

 

2020年加强党风廉政和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党风廉政和清廉机关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持续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其他各项建设,打造政治过硬、专业过硬、能力过硬的干部队伍,为高标准推进清廉建设、更高标准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重要保障,为建设“重要窗口”,展现“绍兴风景”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定政治信仰,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要坚定“四个自信”,坚决防止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真理信金钱,坚决反对各种歪曲、篡改、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想。要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载体和平台,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牵头处室:党支部)

2.坚持“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以正确的认识、正确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高标准落实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

3.坚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坚持强化政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思潮、模糊认识、不良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要坚持强化舆论引导,聚焦我市在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掌上办、网上办等方面,及时发布积极正面信息,为市域治理现代化注入正能量。要坚持强化典型宣传,积极发现、培育和选树先进典型,讲好“故事”。要坚持强化阵地建设,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汇集民智民力,善于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自觉行动。(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

二、提升政治能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4.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结合,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的政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处要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决策、抓好决策落实,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党支部要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党支部)

5.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发展党员,把好入口关,对不合格党员及时进行组织处理。要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使党内生活庄重、严肃、规范。(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党支部)

6.开展“五星双优”创建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化支部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优化党支部积分考核办法和优秀党员评价细则,开展党建示范点和“先锋支部”创建。要继续争先创优,全面落实智慧党建任务,深入实施先锋工程,推动中心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处室:党支部)

7.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把关,强化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深入考察考核,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要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事相宜,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健全完善立体式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核考察干部,围绕中心工作及“三服务”活动加强专项考核,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

三、坚持发展为要,加强党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本领

8.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要以“三服务”活动为主抓手,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发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访民情、访企情、访政情。要深化机关党员志愿服务、返乡走亲、走访慰问等活动,送温暖、排忧愁、听良言,对群众关注的问题、发展遇到的难题、社会出现的热点问题深入调研,形成新思路,提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

9.推行“四化”提升效能。要始终坚持与党中央、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自觉提高判事站位、提高做事标准、提高干事能力。要积极推行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考核化、考核绩效化,把重点工作转换成目标明确、内容具体、责任到位的“项目工程”,明确保底目标、考核目标和加压目标,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加强重点工作的日常跟踪、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年终考核。要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

10.营造清廉的文化氛围。要坚持“三严三实”,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要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党组成员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锤炼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觉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要及时完善制度体系并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确保在制度上规范工作流程、增强规矩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性教育基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熏陶,集中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升清廉文化的认同感。(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党支部)

四、打造清廉机关,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

11.开展反腐败工作。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主动接受并支持驻府办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反对并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扣政府数字化转型和“城市大脑”等中心工作,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具体防控举措和监督检查路径,定期开展自查和检查。(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

12.推进作风建设。要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与镇街、行政村、社区的结对挂联、帮扶、共建工作机制。要盯紧隐形变异的新形式新动向,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治理,对不收手不收敛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继续盯牢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回潮复燃。要继续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做到记录规范、记载连续、更新及时。(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

13.加强责任追究。要及时制订并层层签订落实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检查考核办法及责任追究情形。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或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对机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要进行严肃查处。(牵头处室:综合协调处)

附件

2020年党风廉政和清廉机关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与要求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1

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签订年度工作责任状,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综合协调处

各处室、保障中心

2

加强对网评员队伍的管理,组织开展网评员培训2次以上,面对舆情、准确发声。

综合协调处

各处室、保障中心

3

常态化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全年组织学习不少于40次,其中党风廉政相关的学习不少于10次。

党支部

各处室、保障中心

4

局领导班子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长办公会议每年至少研究党风廉政和清廉机关建设工作2次以上。

综合协调处

各处室、保障中心

5

全年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以上,做到会前充分征求意见,会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有效落实整改。

党支部

各处室、保障中心

6

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主题党日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

党支部

各处室、保障中心

7

以“五星双优”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优化党支部积分考核办法和优秀党员评价细则,开展党建示范点和“先锋支部”创建。

党支部

各处室、保障中心

8

以“三服务”活动为主抓手,立足岗位优势,常态化开展活动,每名党员全年服务“基层、企业和群众”不少于10次。

综合协调处

各处室、保障中心

9

要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性教育基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熏陶,全年集中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

党支部

各处室、保障中心

10

紧扣政府数字化转型和“城市大脑”等中心工作,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具体防控举措和监督检查路径,定期开展自查和检查。

综合协调处

各处室、保障中心

11

建立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做到记录规范、记载连续、更新及时。

综合协调处

各处室、保障中心

12

继续盯牢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回潮复燃。

综合协调处

各处室、保障中心

 

 

 

   绍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综合协调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