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MB1573660P/2019-000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大数据局 | 公开日期: | 2019-05-29 |
主题分类: | 信息产业综合类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绍数转办〔2019〕1号 |
绍兴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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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绍兴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2 日
绍兴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工作方案
为深化数字绍兴建设,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提高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精准性、时效性和可视性,根据《深化数字浙江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数字绍兴建设的实施意见》《绍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部署和要求,参照《浙江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业务系统工作指引(试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坚持“统分结合、共建共享”原则,加强经济运行大数据采集处理、共享交换和监测预警,充分对接浙江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形成具有绍兴特色的“横向协同、纵向打通、数据共享”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实现经济调节“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
二、建设目标
力争2019年6月底前实现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试运行,9月底前实现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正式发布上线,并贯通市、县两级,实现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全覆盖,依托平台在线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季度经济形势,立体化、动态化展示主要经济指标。2020年,根据平台实际运行情况和需求,进一步完善监测分析模块,推进落实移动办公。
三、模块框架
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主要由总体监测分析和区、县(市)自主监测分析两大模块构成,同时根据市级相关部门需求,适时增加专项监测模块。
总体监测分析模块,主要在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15大子模块(GDP、三次产业、三大需求、三大收入、新旧动能转换、国有经济、民营经济、金融运行、营商环境、城乡融合、社会民生、资源环境、物价水平、匹配性指标、预期指数)、7层结构指标基础上,根据绍兴实际情况和各地各部门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需求,新增念好“两业经”指标分析、唱好“双城计”指标分析、打造“活力城”指标分析和对标对表分析4个特色模块。
区、县(市)自主监测分析模块,由各区、县(市)负责依托平台开展自主监测分析,在梳理核心业务基础上根据本区域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需要,梳理细化模块指标,在与总体监测分析数据需求清单比对后,形成新增数据需求清单并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审定后提交市大数据局开展数据归集工作。
四、主要工作及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2019年4月—5月中旬)
1、调研学习,邀请专业技术人员赴省发改委和嘉兴市,对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进行学习与对接;
2、制定绍兴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工作方案;
3、成立绍兴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工作协调小组。
(二)数据需求对接(2019年4月上旬—5月底)
1、对照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15个子模块数据清单,结合我市经济形势分析需要,初步梳理我市总体监测分析模块数据需求清单;
2、就数据需求清单内容,分批次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梳理并确认数据清单;
3、与各区、县(市)对接自主监测分析模块需求,梳理并确认数据清单。
(三)平台设计开发(2019年5月上旬—6月下旬)
1、分阶段设计平台风格、模块等构成要素;
2、根据省大数据局提供的统一数据平台和通用模型,设计平台数据模型。
(四)平台建设运行(2019年6月初—9月底)
1、分批次对数据需求清单上的数据进行归集、清洗,分阶段对平台界面进行开发;
2、阶段性测试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力争6月底前试运行测试版,平台终版于9月底前发布上线运行,县级平台与市级平台同步建设和上线运行。
五、保障措施
l、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对于精准综合分析研判经济形势以及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平台建设业务范围广泛、涉及部门较多、技术要求较高,为加强对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发改委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级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以及区、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参加。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平台建设的统筹、协调和运作等日常工作。同时,通过服务外包,由专业技术公司实施平台开发建设管理维护等具体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本着资源共享、经济高效的原则,积极配合、密切协同,按照有关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明确人员分工,压实平台建设、数据采集、数据归集、数据共享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职责,确保平台运行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市发改委牵头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的建设工作,会同市级相关部门与各区、县(市)制定数据需求清单和接口清单。市大数据局根据数据需求清单向市级相关部门提出数据归集要求,在部门数据归集后,及时以接口共享方式向省大数据局和市发改委提供数据。市级相关部门按照数据清单时限要求,将数据统一归集到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要落实保障平台开发运行所需的各项经费。各区、县(市)要做好本地区数据需求的梳理工作,并及时将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归集至平台资料库。各地、各部门将本地区或本领域出台的政策文件归集至平台政策库(涉密文件除外)。
3、完善评估监测机制,确保数据精准性时效性。市发改委会同市大数据局定期对市级部门任务进展情况开展工作检查,对各部门提供数据的完整性、质量、更新时效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公布评估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重点对数据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情况进行通报。各区、县(市)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4、强化安全意识,做好数源管理。平台建设和运行应严格执行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建立身份认证、存取访问控制、审计跟踪登记制,确保信息可用、完整、安全。各地各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平台相关数据、资料安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共享信息的保密审查和风险防范工作。市发改委对各地各部门子管理员权限进行合理设置,对于受限共享的数据,若各地各部门有需求,需提出申请,经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和数源部门同意后使用。
附件
绍兴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工作协调小组
为提高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精准性、时效性和可视性,全力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建设开发运行,决定成立绍兴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工作协调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 洪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金 辉 市发改委
成 员:王永火 市发改委
孙永国 市经信局
朱如华 市科技局
孙国新 市财政局
陈朝晖 市人社局
阮 胜 市自然资源局
张荣社 市生态环境局
俞少楼 市建设局
金 星 市交通运输局
马芹标 市农业农村局
王庆章 市商务局
杨颂周 市文广旅游局
陈富根 市国资委
李水炎 市市场监管局
徐云生 市金融办
何晓红 市统计局
丁新安 市医保局
水茂兴 市综合执法局
高柏雄 市大数据局
陈香云 市税务局
李雪岷 绍兴海关
沈百强 绍兴电力局
应春红 绍兴调查队
金黎彬 市投资促进中心
何起东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金夏芬 绍兴银保监分局
朱建华 越城区政府办公室
胡斌彬 柯桥区政府办公室
屠文焕 上虞区政府办公室
蔡天军 诸暨市政府办公室
章展波 嵊州市政府办公室
张达江 新昌县政府办公室
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二、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实行统筹协调,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部署,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具体组织和协调项目设计、开发管理、运行维护中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更替。